拒絕童工,守護未來-核心勞工之童工問題
在FSC?(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森林管理委員會)2023年1月1日開始正式執行的核心勞工標準中,童工問題是其中一個關鍵議題。作為關心社會、關心未來的我們,有必要深入了解并關注這一問題。
一、FSC? 給出的核心勞工要求中指出組織不得使用童工,具體規定如下:
1. 除第2條另行規定,組織不得雇用 15 歲以下或低于國家或地方法律或法規規定的最低年齡(以較高者為準)的工人。
2. 在國家法律或法規允許雇用 13 至 15 歲的人從事輕量工作的國家,這種雇用不應妨礙學校教育,也不應損害他們的健康或發展。如果兒童受義務教育法的約束,他們只能在學校學習以外的正常的工作時間工作。
3. 未滿 18 歲的人不得從事危險或繁重的工作,除非已在國家法律法規范圍內接受培訓。
4. 組織應禁止最惡劣形式的童工。
然而,盡管有這些明確的規定,童工問題在某些地區仍然存在。這可能是由于經濟壓力、教育資源匱乏、法律意識淡薄等多種原因導致的。因此,FSC?不僅要求組織遵守其勞工標準,還鼓勵組織積極采取措施,預防和解決童工問題。
二、常見問題和解答
1. 童工如何界定?
答: 童工是指未滿16周歲,與單位或者個人發生勞動關系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者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
2.作為一家FSC? COC認證組織或CoC證書持有者,在實踐中該如何核實員工的真實年齡?
答:首先,僅僅通過目測來判斷年齡是不能證明符合標準要求的。組織可以通過查驗員工本人的身份證件/護照,或者出生證明/戶口簿等有效文件,并結合與員工本人訪談、比對,來核實員工的真實年齡。組織應當保存并及時更新相關的文件記錄(如員工花名冊、個人檔案、身份證復印件等),并證明有適當的流程來驗證員工的年齡。
3. 如果我們公司有 13-15 歲的實習生該如何執行標準要求?
答:實習可以為年輕人提供寶貴的工作經驗。在工作中的培訓,讓實習生學習實際技能是實習應有的培訓內容。如果國家法律或法規允許 13 至 15 歲的兒童就業或工作,并且他們從事的是不干擾或影響他們上學、健康或發展的“輕體力勞動”,這是允許的。此外,除非是在國家法律和法規范圍內以培訓為目的的工作,18 歲以下的工人不能從事危險或繁重的工作。
4. 如果兒童偶爾幫助父母打理家庭農場或生意,是否視為童工?
答:如果兒童偶爾幫助他們的父母或打理家庭生意,這是允許的,只要這是輕體力勞動,并且是利用學校以外的時間,不影響他們的教育,安全,健康和發展。一個國家的教育年限是決定是否存在童工的關鍵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