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實施規則》的通知
各相關部門:
為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制度,根據《食品安全法》、《認證認可條例》有關規定,國家認監委對2007年1月發布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實施規則》(2007年第3號公告,以下簡稱老版認證實施規則)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后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實施規則》(CNCA-N-007:2010,以下簡稱新版)及《食品農產品認證機構注冊人員數量及專業要求》予以轉發,請各部門關注新版實施細則的要求:
一、自2010年3月1日起,新申請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的食品生產企業,須按照新版認證實施規則要求實施認證;在此之前已申請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的食品生產企業新老版認證實施規則均可適用;
二、按老版認證實施規則認證的獲證企業,自新版認證實施規則發布之日起,由頒證認證機構結合跟蹤監督進行轉換;
公司會根據認可協會、認可委的通知,及時發布GB/T22003-2008的轉換要求,請各部關注公司的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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